如何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三)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六)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七)納稅人發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四十五條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二)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三)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四)納稅人發生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五)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4、《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
第二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四十五條第(二)項修改為“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增值稅百分之十三怎么計算 問
增值稅百分之十三計算: 銷項稅額=銷售額*13%。 銷項稅額=含稅金額/(1+13%)*13%。 不含稅價=價稅合計÷(1+稅率), 稅額=價稅合計÷(1+稅率)× 稅率。 答
計提并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的完整會計分錄 問
1、增值稅計提和繳納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下月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答
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區別是什么 問
1、聯次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有3聯,增值稅普通發票則分好幾種,1、2、5聯都有。 2、發票使用人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普通發票由從事經營活動并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使用。 3、作用不同,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增值稅普通發票除特殊情況,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 答
增值稅未申報或未比對什么意思 問
增值稅未申報或未比對:這句話應該是清卡的時候提示的,一般是增值稅沒有申報,或者數據比對沒有通過才提示,或者沒有抄稅就先申報,然后清卡。 如果未申報的話,應該先申報然后清卡,如果是比對不通過的話,要去稅務大廳柜面清卡,如果是沒有抄稅就申報的話,要作廢申報,然后抄稅,報稅再清卡。 答
經營租賃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問
根據稅務機關規定其經營租賃分為不動產經營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租賃,如果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話,其提供的不動產經營租賃的增值稅稅率為9%,有形動產經營租賃增值稅稅率是13%。如果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的話,其提供的不動產經營租賃的增值稅征收率為5%,有形動產經營租賃增值稅征收率是3%。 答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認?
答: 對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06年修正)第十六條的規定。根據該條例,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分為三種: 一、貨物及勞務發出或者服務提供的時間; 二、銷售收入取得的時間; 三、財產、無形資產出售的時間。 以示例來講,一個企業在2016年6月份發出的貨物,則認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2016年6月。另一方面,如果該企業在2016年7月取得銷售收入,則認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2016年7月。除此之外,如果該企業在2016年8月出售了財產、無形資產,則認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2016年8月。 實際應用中,有些事項會影響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如發票開具、貨物運輸等情況,都可能會影響到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的確認。此外,企業在審計核算增值稅時,也應考慮各項事實,以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避免造成無法抵扣增值稅的情況出現。
房地產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
答: 同學您好, 收到全部款項的時間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預售款方式銷售電力,什么時候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答: 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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