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發生的罰款如何做賬務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18號)第七條規定,以貨幣形式用于我國境內的公益、救濟性質的捐贈、滯納金、罰款,以及為其總機構墊付的不屬于其自身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應作為代表機構的經費支出額。因此,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發生的罰款和滯納金,不需要并入經費支出換算收入。其分錄為,
借:業務活動成本,
貸:銀行存款。
請問老師,怎么查詢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的工商企業信息呢?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查不到呢。
答: 同學你好 去工商局查詢
您好老師,我公司是知識產權公司,收取國內客戶5000費用辦理國外商標,付國外代理機構4000,國外代理機構需要我公司代扣代繳什么稅 企業所得稅要代扣嗎?業務實際發生在國外
答: 業務完全在境外發生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以下符合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稅收管理辦法的有( )。 A.代表機構的納稅地點是機構、場所所在地 B.代表機構的所得稅申報方式有據實申報和核定申報兩種 C.采取據實申報方式的代表機構應在月份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D.代表機構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在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同時還需要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 同學,你好,這個題應該選擇ABD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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