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司賣房送冰箱是否屬混合銷售行為

贈送冰箱應視為銷售行為繳納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款的規定,企業賣房送冰箱行為屬于“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視同銷售行為。
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的是( )。 A. 郵政部門提供郵政服務的同時銷售集郵商品 B. 電信企業提供通訊服務的同時銷售手機 C. 銀行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銷售金銀 D. 冰箱生產企業銷售冰箱并送貨上門 這幾個怎么區分
答: 您好同學,是否屬于混合銷售,關鍵在于是否屬于同一項銷售業務。“冰箱生產企業銷售冰箱并送貨上門”,這是同一個業務,所以選這個。其他幾項,都是不同業務。
這個屬于混合銷售行為?還是屬于兼營銷售行為?
答: 你好,這個屬于混合銷售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房地產開發公司為了賣房子買的禮品送給客戶的屬于什么費用
答: 計入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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