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虧損年限是否可以彌補

超過虧損年限不可以再進行彌補。
國稅函[2009]772號文中“按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以后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并按前款辦法進行稅務處理”,假設某企業2007年虧損100萬元,2009年度追補審批資產損失300萬元后,形成虧損400萬元,則新增虧損300萬元,新增虧損則需要在以后年度彌補,但彌補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如2008年實際利潤200萬元,已彌補2007年虧損100萬元,2008年繳納所得稅25萬元(100×25%),那么按國稅函[2009]772號文第三條的規定,2008年應追補彌補虧損100萬元,實際繳納所得稅款為0,則其2008年度多繳的25萬元稅款應在2009年度抵繳。同時,在2009年度,應首先繼續彌補2007年度虧損100萬元,然后計算出2009年度應納稅款后抵繳2008年度的多繳稅款。超過5年未彌補的虧損不能在稅前扣除。"
虧損超過5年以后要用稅后彌補,這個稅后彌補有限制年限嗎?
答: 您好,這個是在計算所得稅的時候是這樣。對提取盈余公積,不需要考慮彌補期限的問題。 因為盈余公積本身就可用來補虧的,所以本期提取多少盈余公積,在稅后的利潤的基礎上,還有把以前年度的 虧損扣掉。 本題( 200*75%-20)*10%計算
咨詢一個企業可彌補虧損年限的問題:一個企業15年虧損1000萬,可以用16年到21年的利潤彌補,若是在21年企業申請到高新,可彌補虧損由5年延長到10年,那15年的虧損若是在21年還沒有彌補完,是否可以延長到26年?
答: 你好 ;? ?你們是延長到10年了。? 你們比如 15年虧損? 可以在16年往后推10年來 彌補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房地產開發企業籌辦期年限有規定嗎?籌辦期虧損,以后可以彌補嗎?彌補虧損的年限是多少年?
答: 同學你好 這個沒有 第一筆收入之后就是營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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