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范圍

一般退(免)稅的貨物范圍
《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規定:對出口的凡屬于已征或應征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除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和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并持普通發票的部分貨物外,都是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貨物范圍。均應予以退還已征增值稅和消費稅或免征應征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可以退(免)稅的出口貨物一般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必須是屬于增值稅、消費稅征稅范圍的貨物。
這兩種稅的具體征收范圍及其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對其稅目、稅率(單位稅額)均已明確。強調要具備這一條件,主要是考慮我國退稅以征稅為前提這一基本原則,因此,我們講退稅,只能是對已征稅的出口貨物退還其已征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稅的出口貨物則不能退還上述“兩稅”。否則,所退稅款就沒有來源。免稅也只能是對應稅的貨物免稅,不屬于應稅的貨物,則不存在免稅問題。那種把出口貨物退(免)稅視同出口補貼,要求對所有出口貨物都予以退(免)稅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2、必須是報關離境的貨物。所謂報關離境,即出口,就是貨物輸出海關,這是區別貨物是否應退(免)稅的主要標準之一。凡是報關不離境的貨物,不論出口企業以外匯結算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企業在財務上和其它管理上作何處理,均不能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免)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的貨物。現行外貿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出口商品銷售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聯運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貨物的裝船提單,空運以取得空運單并向銀行辦理交單后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出口貨物銷售價格一律以離岸價(FOB)折算人民幣入帳。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銷售后,才能辦理退稅,這是因為:
目前,我國對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規定只能適用于貿易性質的出口貨物,非貿易性質的出口貨物,如:向國外捐贈;不作對外銷售而在國外展出的樣品貨物;個人在國內購買、國家又允許自帶離境的已征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等是不予退(免)稅的。
4、必須是出口收匯并已核銷的貨物。將出口退稅與出口收匯核銷掛鉤可以有效地防止出口企業高報出口價格騙取退稅,有助于提高出口收匯率,有助于強化出出口貨物只有在同時具備上述四個條件情況下,才能向稅務部門申報辦理退稅。否則,不予辦理退稅。
老師,生產企業出口免抵退稅 1、出口貨物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FOB價x匯率x(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銷項稅額-(上期期末留底-上期審批通過退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其他進項稅轉出)。 得數若是負數為期末留底稅額。 3、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FOB價x匯率x出口貨物退稅率。 問題:如果出口貨物征稅率0%;出口貨物退稅率為13%是不是就證明第一個公式的絕對值=第三個公式
答: 你好,如果你出口的貨物退稅率為13%,那就沒有征退之差,第一個公式的值為0,這里的征稅率一般是13%,退稅率一般比13%少一點
企業出口的下列應稅消費品中,屬于消費稅出口免稅并退稅范圍的有( )。
答: C,D 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貿企業受其他外貿企業委托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時,可以進行消費稅出口免稅并退稅。選項C、D正確;選項A、B屬于消費稅出口免稅但不退稅范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出口退稅的范圍是什么?
答: 出口退稅通常指的是進口國會通過稅收優惠的方式,為出口貨物的出口商提供稅收減免。具體來說,出口退稅范圍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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