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符合加計抵減政策條件是否需要辦理備案手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第八條規定,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應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服務廳)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見附件)。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同時兼營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的,應按照四項服務中收入占比最高的業務在《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中勾選確定所屬行業。
不太懂,怎么會符合現行留抵退稅政策條件的納稅人,無論是否享受過加計抵減政策,均可申請辦理留抵退稅,適用三項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在留抵退稅或留抵抵欠后作進項稅額轉出時,不需要調減加計抵減額,這個是個什么情況的啊
答: 符合現行留抵退稅政策條件的納稅人無論是否享受過加計抵減政策均可申請辦理留抵退稅;同時享受三項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在留抵退稅或留抵抵欠后作進項稅額轉出時不需要調減加計抵減額。這是兩個獨立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適用上的明確區分和互不干擾的體現。
19年享受了進項稅加計抵減政策,現在發現不符合條件,怎么辦?
答: 您首先要明確您的情況,是否符合進項稅加計抵減的條件。如果您確定不符合條件,那么可以將未實現的加計抵減轉換為減免,或者在報稅時向稅務部門報告,由稅務部門核定是否滿足該加計抵減條件。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2021年符合加計抵減政策,2021年計提加計抵減額,2022年不符合加計抵減政策了,但在2922年3-4月份加計抵減扣除了怎么辦,需要補稅嗎?
答: 你好, 需到政務大廳辦理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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