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業經營如何確定計稅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一)項“混業經營”規定,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混合銷售行為繳納增值稅如何確定銷售額?
答: 同學您好,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一)項“混業經營”規定,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混合銷售如何確定收入
答: 您好,混合銷售按照其主營確認收入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混合銷售和兼營稅率分別怎么確定
答: 你好,同學。 混合銷售就是從主交稅,比如你銷售空調,提供安裝,這就是混合 銷售。 兼營就是各自按各自的交納,比如你提供 銷售空調,又在接安裝業務,你這就是各交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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