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期納稅人取得的發票何時抵扣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40號)第七條規定:“輔導期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應當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方可抵扣進項稅額。”
第十一條規定:“輔導期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抵扣憑證)注明或者計算的進項稅額。
輔導期納稅人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后,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貸記相關科目。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經核實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紅字貸記相關科目。”
第十二條規定:“主管稅務機關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對結果,通過《稽核結果導出工具》導出發票明細數據及《稽核結果通知書》并告知輔導期納稅人。
輔導期納稅人根據交叉稽核比對結果相符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本期數據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對結果的增值稅抵扣憑證留待下期抵扣。
?輔導期納稅人取得的發票何時抵扣
答: 就發票抵扣而言,納稅人在一定時間內可以將發票抵扣,并且抵扣的期限取決于發票的類型,同時,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來合理安排發票抵扣的時間。如果納稅人購買商品或服務,可以在當月購買后抵扣;如果是租賃抵扣,則可以在租賃結束時抵扣;如果是抵扣服務,可以隨時抵扣。 以購買商品為例,比如納稅人在20XX年1月1日購買商品,那么可以在當月內將購買發票抵扣,如果在20XX年2月1日仍未抵扣,則該發票已不能抵扣。
一般納稅人輔導期不是當月取得的進項次月才能抵扣嗎,那么請問一般納稅人輔導期3月取得的進項發票,4月份沒有勾選抵扣,5月份再進行勾選抵扣,請問5月份能正常抵扣嗎?
答: 您好,五月份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一般納稅人輔導期25年3月取得的進項票,在電子稅務局抵扣勾選后,申報表附表(二)自動出現在本期認證本期勾選欄中,輔導期不是填寫在待抵扣欄次嗎,我是在抵扣環節出錯了嗎
答: 你好,你是在幾月進行勾選的?
- 免費提問

- 極速解答

- 緊急催問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