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在外省的分支機構如何繳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
第三條 匯總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
(一)統一計算,是指總機構統一計算包括匯總納稅企業所屬各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在內的全部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
(二)分級管理,是指總機構、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都有對當地機構進行企業所得稅管理的責任,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分別接受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
(三)就地預繳,是指總機構、分支機構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分月或分季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
(四)匯總清算,是指在年度終了后,總機構統一計算匯總納稅企業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額,抵減總機構、分支機構當年已就地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后,多退少補。
(五)財政調庫,是指財政部定期將繳入中央國庫的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數調整至地方國庫。
第四條 總機構和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二級分支機構,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級分支機構,是指匯總納稅企業依法設立并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登記證書),且總機構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直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機構。
第五條 以下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不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且在當地不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產品售后服務、內部研發、倉儲等匯總納稅企業內部輔助性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自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日所屬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間起,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五)匯總納稅企業在中國境外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我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個省,那我分配稅款的時候是要在當地繳納嗎 我們分支機構是非獨立核算的
答: 你好 ;? 是的。正常分公司當地報增值稅和附加稅。 個稅和? 社保? ;? 一般企業所得稅是匯總在總部去報的??
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分攤后由分支機構繳納分配的所得稅,分支機構如何賬務處理:需不需要季末計提所得稅;在繳納分攤所得稅的時候賬務處理;匯算清繳時總分機構獨立清繳嗎。
答: 分支機構是獨立核算嗎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甲公司為在美國成立的跨國公司,其計劃在中國設立一個分支機構,該分支機構主要負責甲公司的專利、商標等特許權在中國的許可運營。預計每年取得各類特許權使用費1000萬元,設立分支機構的各項可以稅前扣除的支出約200萬元。如果甲公司不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該200萬元的費用可以由總公司負擔。 請比較甲公司設立分支機構與不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負擔。
答: 你好,如果甲公司設立分支機構,則每年應在中國繳納企業所得稅:(1000-200)x25%=200萬元。如果甲公司暫時不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則每年應在中國繳納企業所得稅:1000x10%=100萬元。不設置分支機構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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