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會繼續執行也要貼花嗎

《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號)規定:7.不兌現或不按期兌現的合同,是否貼花?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簽訂時即應貼花,履行完稅手續。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貼花。
因此,依據上述規定,不管后面是否能夠執行下去,應該在協議簽訂時繳納印花稅。
正學習李慧仙老師的印花稅,想請問“沒執行的合同不用繳印花稅”,確定么,我正遇到這樣的問題:合同簽訂了,預收款也收了,還沒幾天,對方說合同執行不了,就又進行了退款等手續。象這樣的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吧。
答: 您好,簽訂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與是否執行無關
老師咨詢個問題,我們和別人簽了一個項目,簽定后要繳印花稅,合同執行時,我們又和其它公司簽了關于執行這個合同期間發生的合同,這個也要繳印花稅嗎
答: 對的,是的,需要這么做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C選項中為什么要轉回存貨跌價準備10萬? 比較收益,選擇繼續執行合同,合同部分 可變現凈值=650 成本=640,不減值不是么?
答: 同學 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存貨合同價款=650/80=8.125(元/件) 存貨賬面價值=800/100=8(元/件) 合同價款大于賬面價值 那原來計提得存貨減值準備就可以轉回 轉回金額=80*(8.125-8)=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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