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貨物同時無償贈送如何納稅

根據增值稅和所得稅的立法本意和相關規定,買一贈一銷售方式中的贈送和無償贈送是有著本質的區別。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項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可以看出無償贈送則是一項獨立的行為,是一種沒有任何條件的贈送。而買一贈一的銷售行為從性質上看是降價銷售,贈送的前提是發生購買行為,不屬于無償贈送,因而也不視同銷售,因此,對買一贈一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應按照實際取得的銷售收入計算繳納,對送出的貨物直接結轉成本。所得稅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的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規定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即銷售的商品要確認收入,贈與的商品也要確認收入,只不過這種確認不會造成收入總額的增加,相當于是一種折扣銷售。
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為什么視同銷售
答: 一般而言,當某一方免費向另一方提供貨物或服務時,此行為被視為銷售。免費贈送的貨物或服務也可以視為銷售,尤其是免費贈送的貨物分散給許多消費者。即使這種情況下,收取貨物的消費者仍然需要將其包含在期末報表中,并將其視為銷售收入。另外,視同銷售還可以幫助納稅人確定其應繳稅額和應收稅額。
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視同銷售。那為什么購進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不視同銷售?不也是無償贈送嗎
答: 您好,購進的如果用于集體福利,是沒法視同銷售的,因為下一個環節沒有鏈條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 外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我要視同銷售嗎?分錄怎么寫?
答: 同學你好 要視同銷售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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