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產品取得的發票能否抵扣進項

只有收回物品沒有用于不可以抵扣項目,可以抵扣:
除不可以抵扣項目,都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的項目政策依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我們自行研發的產品,委托進行加工,加工費計能否加計扣除呢?
答: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外貿企業有個進料加工,先是來原材料,然后是委托加工成品回來,最后出口外銷.問題1:原材料進項稅額是否能抵扣?問題2:出口退稅發票提供原材料和委托加工費這兩份嗎
答: 你好,是的進口海關的增值稅和加工費的增值稅,可以退稅的這部分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5月20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委托加工單位加工部分產品元器件的加工費和輔助材料費22 600元和加工勞務的增值稅稅款(委托加工發出的原材料成本100 000元,委托加工材料的增值稅稅率13%),取得了受托加工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應納稅額和可抵扣進項稅額分別是多少"
答: 應繳納的增值稅額為22 600元*13%=2928元,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00 000元*13%=13 000元。由于發出的原材料成本超出委托加工取得的稅款,因此,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也是13 000元。也就是說,可抵扣的稅款應該等于所繳的稅款,也就是2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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