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外購應稅消費品可以抵扣消費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第五條規定,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包括以外購已稅白酒加漿降度,用外購已稅的不同品種的白酒勾兌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對外購已稅白酒進行調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等)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不予抵扣消費稅。因此,外購已稅白酒生產優質白酒是不能抵扣已納的消費稅。
外購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費品繳納的消費稅準予扣除也是有一定條件的,必須用來生產應稅消費品,才能準予扣除,主要有以下幾項: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外購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球桿;外購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一次性筷子等。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問
消費稅計稅方法分為2種,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其公式分別為:從價計征的,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額(同類消費品售價、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2、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數量(移送使用數量、交貨數量、進口數量)×單位稅額。 答
卷煙的消費稅計算公式 問
1、 甲類卷煙:銷售額*56% +銷售數量標準條*200支*0.003 元/支( 生產環節); 2、乙類卷煙:銷售額*36% +銷售數量標準條*200支*O.003 元/支(生產環節); 3、批發環節:加征銷售額*5%。 答
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有哪些 問
消費稅征收環節有: 生產銷售環節(含委托加工業務)、進口環節、零售環節、批發環節 。 答
消費稅是否計入稅金及附加 問
一般是計入,但也有計入成本的。 1、銷售商品應交的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成本。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費稅計入工程的成本。 答
消費稅計入什么科目 問
1、銷售商品應交的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成本。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如用于在建工程,消費稅計入工程的成本。 答
具體是有哪些類別可以抵扣已納消費稅,哪些不可以抵扣已納消費稅呢?
答: 允許抵扣已納消費稅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種情況:用于簡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第二種情況: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第三種情況: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榆樹服務; 第四種情況: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第五種情況: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部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第六種情況: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第七種情況: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商業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符合抵扣條件的,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款。不是不交消費稅嗎?
答: 學員你好,這個相當于買材料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需要繳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根據消費稅的有關規定,某些應稅消費品是用外購的已繳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出來的,在對這些連續生產出來的應稅消費品計征消費稅時,符合抵扣條件的,應按()計算準予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A.當期生產領用量 B.當期購進數量 C.當期連續生產出來的應稅消費品的生產數量 D.當期連續生產出來的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 A 某些應稅消費品是用外購已繳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出來的,在對這些連續生產出來的應稅消費品計征消費稅時,符合抵扣條件的,應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為啥不是銷售領用量?
答: 您好 解答如下 扣除的消費稅對應的是購進的應稅消費品的進項稅? 應該是生產領用量? ?不是生產出來的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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