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賠款是否需開具發票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的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同時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因此,上述企業銷售貨物,并向購貨方收取的賠償金屬于價外費用,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并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擴展知識:
5. 發票查詢
上一篇:
計提社保公積金會計分錄是什么
下一篇:
貨物品種較多時如何開具發票
您的提問內容過于簡單,請在內容中概述您的問題,問題不能少于10個字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