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抵押權順位是什么

交換抵押權順位指的是變更抵押權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請問此種情形將對丙銀行的債權產生不利影響,不合法。因此,在乙丁兩銀行交換抵押權順位且未取得丙銀行書面同意時,應按照未交換順位前的清償方式完成清償,這個是不是應該選C啊?
答: 同學,你好。這道題丙銀行3000萬是沒有疑問的。關鍵點在于未經丙銀行的同意,乙銀行和丁銀行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這個變更是有效的,不影響丙銀行的權益。所以變更后,丁銀行優先乙銀行受償。
甲先抵押登記給了丙,然后抵押登記給了乙,最后留置到了丁。 為什么丙抵押時間早于乙,但是權利順位卻在乙的后面?
答: 債權抵押權高于物權抵押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超級抵押權,價款優先抵押權和留置權在實現時的順序呢?
答: 您好,留置權,超級抵押權,價款優先抵押權。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內容規定 ,同一動產上已經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據此,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這是由于留置權是法定的擔保物權,而抵押權是當事人之間約定的結果,法定權利優先于約定的權利。
- 免費提問

- 極速解答

- 緊急催問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