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原始憑證如何管理

電子會計憑證的歸檔及管理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第79號令)等要求。
一、本通知所稱電子會計憑證,是指單位從外部接收的電子形式的各類會計憑證,包括電子發票、財政電子票據、電子客票、電子行程單、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銀行電子回單等電子會計憑證。
二、來源合法、真實的電子會計憑證與紙質會計憑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單位可以僅使用電子會計憑證進行報銷入賬歸檔:
(一)接收的電子會計憑證經查驗合法、真實;
(二)電子會計憑證的傳輸、存儲安全、可靠,對電子會計憑證的任何篡改能夠及時被發現;
(三)使用的會計核算系統能夠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完成會計核算業務,能夠按照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格式輸出電子會計憑證及其元數據,設定了經辦、審核、審批等必要的審簽程序,且能有效防止電子會計憑證重復入賬;
(四)電子會計憑證的歸檔及管理符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第79號令)等要求。
四、單位以電子會計憑證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必須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電子會計憑證。
五、符合檔案管理要求的電子會計檔案與紙質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電子會計檔案可不再另以紙質形式保存。
六、單位和個人在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中存在違反本通知規定行為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處理處罰。
什么是原始憑證分割單 問
分割單一般也稱為原始憑證分割單?!稌嫽A工作規范》(財會字〔1996〕19號)第五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一張復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 答
屬于原始憑證的有哪些 問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憑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 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憑證編號、填制和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業務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填制人、經辦人或驗收人的簽字蓋章。 答
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哪些 問
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 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 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 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 經濟業務內容, 經濟業務的單價、數量和金額, 填制單位簽章, 有關人員簽章。 答
原始憑證有哪些 問
1、自制原始憑證。亦稱內部原始憑證,是由本單位經辦業務的部門和人員,在通知或執行、完成某項經濟業務時所填寫的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限額領料單、產品入庫單、產品出庫單、借款單、差旅費報銷單、現金收據、折舊計算表、工資計算單等。不同經濟業務自制原始憑證內容會有所不同。 答
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是什么 問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憑證。其填制的基本要求包括: 1、真實可靠。即如實填列經濟業務內容,不弄虛作假,不涂改、挖補。 2、內容完整。即應該填寫的項目要逐項填寫,不可缺漏。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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