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認收入視同銷售是怎么回事

不確認收入的視同銷售一般是會計上不是收入,但企業所得稅或是增值稅要依法確認為收入,
增值稅視同銷售: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
所得稅視同銷售行為:
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二)用于交際應酬;
(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對外捐贈;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視同銷售不確認收入 只確認銷項稅額嗎?
答: 你好,視同銷售,需要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按成本結轉到營業外支出,不確認收入。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對外捐贈不應該視同銷售。按銷售價確認收入嗎?
答: 您好,不確認收入,成本價入營業外支出,然后銷項稅按照銷售價來計算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會計上哪些視同銷售的情況不確認收入
答: 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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