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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會計是指對政府預算資金活動過程及其結果所實施的一種管理活動,是各級財政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用來核算、反映和監督政府預算執行情況的會計。它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對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業務,進行連續、系統、完整的反映和監督。
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與預算結余。
1、預算收入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預算年度內依法取得的并納入預算管理的現金流入。
2、預算支出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預算年度內依法發生并納入預算管理的現金流出。
3、預算結余是指政府會計主體預算年度內預算收入扣除預算支出后的資金余額,以及歷年滾存的資金余額。預算結余包括結余資金和結轉資金。
(1)結余資金是指年度預算執行終了,預算收入實際完成數扣除預算支出和結轉資金后剩余的資金。
(2)結轉資金是指預算安排項目的支出年終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故未執行,且下年需要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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