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境外所得計稅時抵免是什么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取得境外所得時,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法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個年度內,用每年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為什么不是境內外應納所得稅22.27×境外所得48.91/(境內外所得合計)128.91=境外抵免稅額?
答: 因為取得境內外的應納稅所得額是這么多 境內經營所得800×10%+境外48.91-6-4400(三險一金)×12/10000=117.63(萬元) 捐贈限額=117.63×30%=35.29(萬元)。實際發生的捐贈支出52萬元,超過限額,只能扣除35.29萬元。 取得境內外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117.63-35.29=82.34(萬元)
我國境內某居民企業(以下稱該企業)在A國設立一分公司(以下稱境外分公司),2019年該企業境內應納稅所得額14.29萬元,境外分公司稅后所得10萬元,已在該國繳納企業所得稅4.29萬元。2020年該企業境內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境外分公司稅后所得14萬元,已在該國繳納企業所得稅6萬元。該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25%,境外分公司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30%。 要求: (1)計算2019年度匯總納稅時,境外分公司所得抵免限額。 (2)計算2020年度匯總納稅時,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額。 (3)計算2020年度匯總納稅時,境外分公司所得實際抵免的所得稅稅額。 (4)計算2020年度匯總納稅時,該企業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答: (1)境內外應納稅所得總額正好是零,那么境外抵免限額也是零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為什么計算企業所得稅用利潤總額,先減境外所得,又再加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
答: 主要是為了還原成稅前所得統一補虧再計算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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