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匯票怎么申請和付款

一、匯票的申請,存款人領購商業匯票,必須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領用單”并簽章,簽章應與預留銀行的簽章相符。存款賬戶結清時,必須將全部剩余空白商業匯票交回銀行注銷。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手續:
(1)銀行的公司業務部可受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承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一式兩份,同時提供下列銀行要求的資料:
①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復印件、企業稅務登記復印件、企業法人代碼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有關企業法人變更資料等;
②擔保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復印件、企業稅務登記復印件、企業法人代表或授權人身份證明、有關企業法人變更資料等;
③要求銀行辦理承兌業務的書面申請報告和申請人及人的基本情況介紹;
④社會專職機構(會計/審計/資產評估事務所)審計的承兌申請人及擔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財務報告;
⑤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以及人同意的有關證明文件;
⑥申請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
⑦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2)經審批同意承兌后,執行承兌。
二、提示付款,
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對異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郵程,提前開戶銀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
(1)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承兌或拒絕承兌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定日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具體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3)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三、承兌付款,
(1)商業匯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并簽章。付款人應當在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
(2)付款人拒絕承兌的,必須出具拒絕承兌的證明。
(3)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并簽章。
(4)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5)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老師好,紙質商業匯票和商業匯票不同嗎?怎么付款期限不同?
答: 親愛的同學晚上好,是一樣的。
老師請問:商業匯票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 是什么意思?
答: 您好。 付款期限,指的就是票據上所記載的付款的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規定的期間內向票據債務人提示付款;若超過規定期限,則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只能向承兌人或出票人行使權利。提示付款期限都是票據法中明確規定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我的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以后,拒絕兌付,我是提前了三天提示付款,到期未付,三日后,出現,可以追索所有人狀態,票據狀態,后來在一個月后又重新提起了一次,付款申請,結果票據狀態變為只能追索,出票人,承兌人,保證人
答: 也就是說,你前面是不是向付款人已經發起過追索了,或者是以上的提示付款,他明確拒絕了,那么這個時候你按照后面這些人去進行追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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