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的追索權的期限是多久

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時向各票據的債務人發出書面通知;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因延期通知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損失的,由沒有按照規定期限通知的票據的當事人承擔對該損失的賠償責任,但是所賠償的金額以票據金額為限。在規定期限內,將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約定的地址郵寄的,視為已經發出通知。
你好,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了,對方拒絕付款,追索期是多久
答: 同學你好!是這樣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業匯票到期后付款人拒絕付款請求的,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
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是什么意思
答: 學員朋友您好,如果持票人沒有按期承兌,就不能向他的前手背書人追索,只能夠向付款人,出票人追索。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不附追索權和附追索權的銀行承兌匯票,做會計分錄的時候有區別嗎?為什么一個是短期借款,一個是應收票據
答: 沒有追索就是應收票據結束了,減少 追索的就是票據權利沒有中止,收錢計入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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