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質押車輛什么優先

按照抵押權登記和質權設定的先后順序受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九條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和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于質權人受償。按照物權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財產上抵押權與質權并存時,由于抵押權和質權均為擔保物權,抵押權和質權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則上應以抵押權登記和質權設定的先后順序受償。《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八條: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
老師,那個超級抵押權,和價款優先抵押權有什么區別?
答: 您好,兩者是一樣的,謝謝
老師,登記的抵押權和未登記的質押權相比,誰有優先權?還是說按時間先后來算
答: 您好,按時間先后來算 數種擔保并存時的效力規則 1.意定擔保物權并存于同一擔保財產時的效力規則: 同一財產既設立抵押權又設立質權的,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價款按照 登記、交付的時間先后確定清償順序。 2.意定擔保物權和法定擔保物權并存時的效力規則: 同一動產上已經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經濟法 抵押出去的抵押物,抵押權人不能優先受償嗎?
答: 抵押權能優先受償。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抵押財產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抵押權人的債權,清償后有剩余的應當清償債務人其他債權人的債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 免費提問

- 極速解答

- 緊急催問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