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費用

費用確認是費用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在確認有關收入的那一期間予以確認。即費用已經發生應由當期負擔,尚未實際支付的,應預提計入當期費用;雖然當期支付但應由當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負擔的費用,應按一定的標準(受益程度)分配計入當期和以后各期成本。費用在實質上可以說是已消逝的資產。
費用確認的原則:
(一)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某項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該項支出應予以資本化,不能作為當期的費用;如果某項支出,在一個會計期間內,則確認為費用。這一原則為費用的確認,給定了一個時間上的總體界限。
(二)權責發生制原則。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凡是當期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當期的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支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費用。
(三)配比原則。當收入已經實現時,某些資產(如物料用品)已被消耗,或已被出售(如商品),以及勞務已經提供(如專設的銷售部門人員提供的勞務),已被耗用的這些資產和勞務的成本,應當在確認有關收入的期間予以確認。如果收入要到未來期間實現,相應的費用應遞延分配于未來的實際受益期間。
費用確認的標準
(一)按費用與收入的直接聯系(或稱因果關系)加以確認
凡是與本期收入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耗費,就應當確認為該期間的費用。這種因果關系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經濟性質上的因果性,即應予以確認的費用與期間收入項目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也就是有所得必有所費,不同收入的取得是由于發生了不同的費用;二是時間上的一致性,即應予以確認的費用與某項收入同時或結合起來加以確認,這一過程也就是收入與費用配比的過程。
(二)直接作為當期費用確認
在企業中,有些支出不能提供明確的未來經濟利益,并且,如果對這些支出加以分攤也沒有意義,這時,這些費用就應采用這一標準,直接作為當期費用予以確認。
(三)按系統、合理的分攤方式確認
如果費用的經濟效益有望在若干個會計期間發生,并且只能大致或間接地確定其與收益的聯系,該項費用就應當按照合理的分配程序,在利潤表中確認為一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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