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補虧損的財稅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根據國稅發文件規定,"稅法所指虧損的概念,不是企業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虧損額,而是企業財務報表中的虧損額經主管稅務機關按稅法規定調整后的金額。"這里的"五年",是指稅收上計算彌補虧損的期限,只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產生影響,而在彌補虧損的會計核算中,并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會計上無論是盈利還是虧損,期末一律將"本年利潤"科目的余額,結轉"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這里的"本年利潤"余額是指扣除所得稅費用后的凈利潤。
所以彌補虧損是不做賬務處理,只是在匯算時做彌補處理。
彌補虧損稅務處理?
答: 彌補虧損稅務處理是指當一家公司的利潤低于上年度的利潤或者當一家公司的銷售額低于預期的時候,可以申請稅務部門的減免或延后稅款的支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允許企業實行當月或當季度虧損減計稅額外抵扣,可以把當期或當年發生的其他應稅收入減去虧損后的損失;剩余的損失部分可以抵扣上一年的應納稅收入,如果發現上一年的收入不足以彌補,可以把連續虧損的剩余損失抵扣5年內的任何應納稅收入。 拓展知識:合理的計提虧損也可以有效減稅,在計提虧損的時候,需要考慮適當的計提虧損,考慮到實際經營情況,以及合理的計提稅收政策。
彌補虧損的話需要賬務處理嗎
答: 您好, 不用,這個不用賬務處理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會計處理
答: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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