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如何理解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并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方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確認投資損失。
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放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重組交易中,適用特殊性規定時,對交易中股權支付暫不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其非股權支付仍應該在交易當期確認相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并調整相應資產的計稅基礎。非股權支付對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被轉讓資產的計稅基礎)×(非股權支付金額÷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 這句話能通俗易懂的解釋下嗎?
答: 打個比方:A公司共有股權100萬股,計稅基礎5元。將80%股權賣給B公司,按每股公允價值8元出售。B公司以股權方式支付600萬,以現金方式支付40萬。簡單來講:A公司將計稅基礎400萬(500萬*0.8)的股權買給B公司640萬(因為公允價值100萬*8*80%=640萬)。如果將400萬看成是成本,640萬看成是收入。那A公司因出售股權所得即為240萬。那么對應的“非股權支付對應的資產轉讓所得”(這里就是現金所得)=240萬*40/640=15萬。
企業交了25%的企業所得稅,不就是損失了這個所得稅嗎,要如何理解老師說的公司損失了75%?
答: 同學,你的這個描述有點不是很清楚,如果公司只能取得3%的普票,可能會導致公司損失13%的進項抵扣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如何理解投資方進行減值測試并確認減值損失后,應當將稀釋損失計入資本公積,會計分錄怎么寫
答: 您好,借 資產減值損失 貸 長投減值準備 然后結轉的商譽是資本公積 其他資本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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