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分公司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區別

獨立核算主要是指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
非獨立核算一般是因為沒有資本,所以財產物資是由上級單位進行撥付的,因為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戶,所以它的所有收入都要存入到上級單位賬戶,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通過后再進行支付。
若在公司所在地有流轉稅納稅義務,那分公司就需要登記為獨立核算性質的分公司。在當地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只負責聯絡、售后服務等于經營相關的業務,而且在當地也不需要進行流轉稅的繳納,那么需要登記為非獨立核算性質的分公司。
總的來講,無論分公司是否采用獨立核算,都要根據要求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主要區別在于采用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它的一切賬務是需要匯總到總公司進行核算的。
補充:總分公司所得稅匯算的原則是什么?
屬于中央與地方共享范圍的跨省市總分機構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按照統一規范、兼顧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所在地利益的原則,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處理辦法.
總分機構統一計算的當期應納稅額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總機構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機構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間進行分配.
總分公司獨立核算跟非獨立核算有什么區別
答: 獨立核算是設置賬簿并根據經濟業務編制分錄,非獨 立核算是不設置賬簿,發生的經濟業務由總公司統一進行處理
分公司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稅務上的區別
答: 同學,你好 獨立核算,你需要自己做帳,稅收需要自己繳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那分公司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有什么區別
答: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規定: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企業所得稅應由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繳納,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應當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與分公司是否獨立核算無關。 所以,一家公司可以根據管理的需要,自行選擇異地分公司的核算模式,但無論選擇何種方式,均應當在法人層面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具體操作,應當參照《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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