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勞務補償是否交個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補充: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計提個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這種情況下,收到補償款的人,他們的個稅怎么處理
答: 這種的一般都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
你好,請問勞動糾紛經濟補償金是否需要交稅
答: 您好,經濟補償金超過當地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要繳納個稅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是否需要扣繳個稅?
答: 答: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補償金的收入須申報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35條的規定,有以下幾種情況,補償金收入要申報納稅: (1)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經用人單位、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 (2)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 (3)社會保險機構支付退休補償金; (4)企業職工從事個體經營或從事其他從業收取的補償金; (5)因政府補貼、報酬或補助收入增加,有關單位支付的補償金; (6)勞動者因保險或其他原因收到保險公司、雇主或其他有關單位支付的補償金; (7)離職補償金、職務補貼金及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等。 因此,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是需要扣繳個稅的,勞動者需要將補償金收入進行申報,按照個稅法規定,由勞動者自行繳納個稅,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才能避免稅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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