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申報是當月申報當月的嗎

依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以及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放工資的次月15日內辦理扣繳或預扣繳申報。例如,某單位2018年10月12號發放工資,那么單位就應該在11月15號前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這筆工資對應的個人所得稅,填報扣繳申報表時,該筆稅款的稅款所屬期應為10月份。
補充:申報個稅的步驟是什么?
個稅申報首先要下載自然人電子申報系統 ,一般直接在各省的電子稅務局首頁的下載服務里進行下載。
一、登陸系統以后,首先要進行員工集體采集,采集完比進行報送操作,
二、組織員工在手機上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填寫專項扣除相關信息,
三、員工填寫完成一天以后,在系統上采集員工專項扣除信息,進行同步操作,
四、每個月初,填寫綜合所得數據 ,
五、填寫完成數據以后,進行稅款計稅,
五、計算完畢以后,上傳,獲取反饋,申報成功之后要看是否有稅款,
六、如果有繳款,直接點擊稅款繳納,
七、如果需要完稅證明的,可以直接到查詢統計中找到相關申報數據,開具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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