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給總公司開票嗎

是的,分公司可以給總公司開票。分公司開具發票的前提是:
1、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有經濟行為關系,即存在買賣雙方;
2、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交易的有形貨物或無形服務有明確的價格;
3、分公司可以提供相關的交易證明文件,如發票、發貨單、回執單等。
分公司開具發票的操作步驟:
1、分公司的經營負責人登錄稅務網上服務大廳,使用“電子發票管理系統”進行開票登記;
2、根據稅務網上服務大廳提示,填寫開票信息,檢查準確無誤后提交保存;
3、分公司出納根據分公司稅務網上服務大廳提示,在線繳納發票開具所需的稅款;
4、分公司填寫發票內容,根據提示完成收付款雙方的填寫,并確認準確無誤;
5、分公司將開具的發票自行寄往總公司指定的地點;
6、總公司收到發票后,根據分公司的要求完成相關稅務登記手續。
拓展:如果總公司需要開具給分公司的發票,總公司可以在自己的經營負責人登錄稅務網上服務大廳,使用“電子發票管理系統”進行開票登記,并根據提示完成發票內容的填寫,之后將發票寄往分公司指定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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