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中行政相對人僅對罰款不服、僅對加處罰款不服、以及對罰款和加處罰款都不服的復議機關分別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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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03-19 16:23 發布 ??782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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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25-03-19 16:31
1. 僅對罰款不服
如果行政相對人僅對罰款決定不服,應當向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例如,如果罰款決定是由某市的市場監管局作出的,那么復議機關應為該市的人民政府或上級市場監管部門。
2. 僅對加處罰款不服
如果行政相對人僅對加處罰款決定不服,應當向作出加處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例如,如果加處罰款是由某市的稅務機關作出的,那么復議機關應為該稅務機關。
3. 對罰款和加處罰款都不服
如果行政相對人對罰款和加處罰款都不服,應當一并向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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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僅對罰款不服
如果行政相對人僅對罰款決定不服,應當向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例如,如果罰款決定是由某市的市場監管局作出的,那么復議機關應為該市的人民政府或上級市場監管部門。
2. 僅對加處罰款不服
如果行政相對人僅對加處罰款決定不服,應當向作出加處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例如,如果加處罰款是由某市的稅務機關作出的,那么復議機關應為該稅務機關。
3. 對罰款和加處罰款都不服
如果行政相對人對罰款和加處罰款都不服,應當一并向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025-03-19 16:31:53
你好,這個題目的說法是錯誤的
2024-06-28 16:38:27
A 正確是因為 “加處罰款” 是特殊情形,需先繳原罰款和加處罰款再復議,和普通行政罰款復議規則不同。
2025-11-06 15:21:18
同學 這道題答案笫四個D
2024-11-11 20:50:34
根據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規定,行政復議前置(也叫復議前置制度)是指行政相對人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定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在尋求法律救濟途徑時,應當先選擇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經過行政復議之后行政相對人對復議決定仍有不同意見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4-09-02 17: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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