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買扶貧農產品發放給員工是視同銷售的情況嗎?

Cinderella
于2025-03-26 14:45 發布 ??275次瀏覽
- 送心意
王辰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5-03-26 14:49
您好,感謝您的提問,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
企業外購扶貧農產品發放給員工屬于“用于集體福利”,其行為不視同銷售,但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若已抵扣需作進項稅額轉出,若企業通過公益性組織將扶貧農產品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可適用扶貧捐贈增值稅免稅政策,但直接發放給員工不適用該免稅條款。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幫助,后續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聯系。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感謝您的提問,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
企業外購扶貧農產品發放給員工屬于“用于集體福利”,其行為不視同銷售,但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若已抵扣需作進項稅額轉出,若企業通過公益性組織將扶貧農產品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可適用扶貧捐贈增值稅免稅政策,但直接發放給員工不適用該免稅條款。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幫助,后續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聯系。
2025-03-26 14:49:30
外購的贈送要視同銷售。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二)銷售代銷貨物;(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財稅(2016)36號文件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ㄒ唬﹩挝换蛘邆€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ǘ﹩挝换蛘邆€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2017-04-26 12:26:09
同學,你好
屬于外購的商品發放職工福利
2023-12-08 10:10:41
那個計入福利費,需要交個稅的
2024-08-12 11:34:31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理解的
2022-08-30 16:52:34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Cinderella 追問
2025-03-26 14:54
王辰老師 解答
2025-03-26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