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土地證是1997年核發的,過了30年現在這個證件還有效嘛

追夢星空
于2018-06-23 18:14 發布 ??2796次瀏覽
- 送心意
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06-23 20:31
您好,只要合同沒到期,就是有效的。
1.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即,有了這個證,農民才能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只限承包方使用。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頒證后,土地流轉出去就有了憑證,而且,農民拿著這個“紅本本”還可以去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緩解融資難題。
2.集體土地使用證
集體土地是我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是農民集體組織所有的土地。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是發給個人或者依法使用集體土地的企業、其他組織,使用人不是所有者,僅有使用權。
3.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因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需要,或因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的需要,經依法批準,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但必須取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才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5.宅基地證
農村宅基地主要分兩種:
第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沒有使用年限,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擁有;
第二種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有使用年限,一般不超過七十年。
宅基地證是當前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但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宅基地證,通稱宅基證,也是屬于土地使用權證的一種。
6.房屋所有權證
農村村民這合法獲得宅基地后依法建造農村房屋領取的房屋產權證。這個證的獲得代表農民將依法對房屋擁有所有權,不會因戶口的變更而滅失。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的宅基地審批權在縣級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經過縣級政府批準并頒發了宅基地使用權證,才能依法領取房屋產權證。農村住房雖然使用的農村集體土地,但在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批準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領到房屋產權證,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則更不能領取到房屋產權證了。
7.不動產權證
2015年3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將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條例》表明,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森林林木所有權、海域使用權等等都應依照《條例》進行不動產權利的統一登記。
因此,農村許多“不動產”的證件,比如《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證》、《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權證》等都不再頒發,在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時,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不動產統一登記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之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含他項權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
據媒體消息稱,國土部正緊鑼密鼓地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全國聯網。迄今為止,超過1000個市縣的不動產信息平臺端口已接入全國系統。國土部近日也印發通知,要求在全國全面排查不動產登記中梗阻問題,力爭2017年底前,所有市縣全部接入國家級信息平臺。屆時,將登記信息將實現各地各級相關部門實時共享,對于后期證件辦理各種業務有很大的好處。
8.林權證
林權證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國務院,依據《森林法》或《全國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有關程序,對國家所有的或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確認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并登記造冊,發放的證書。林權證猶如土地使用證、房產證一樣,是權利所有人享受權利的法律依據,是國家法律給予林權權利人應該享有的法律保護。
林權證作用如下:
(1) 保護林權證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2) 調處林權糾紛的主要依據;
(3) 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轉的必備條件;
(4) 申請林木采伐的要件;
(5) 明晰產權的依據;
(6)資產評估、作價入股、抵押的憑證。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