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到9月增值稅應納稅額為0,10月銷項-進項=100,憑證憑證分錄為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1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00,11月銷項-進項=-300,是否應該做分錄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100?
答: 借: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300 貸:進項稅額300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300 貸: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300
老師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20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2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20老師,這兩筆分錄可以做在同一個憑證上嗎?還有這個憑證,拿什么來做附件?
答: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直接用申報來做附件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我做憑證時 借 應收賬款 89988.5 貸 主營業務收入 84894.8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5093.69 結轉增值稅時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5093.69 貸 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銷項 5093.69 后又結轉 借 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 5093.69 貸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093.69
答: 一般納稅人的對的是這么做的。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