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建設單位委托我們單位勞務公司代發民工工資,實際這兩家單位都是同一個老板,實際支付是在2026年2月份支付了6個月的工資(含2024年12月工資?2025年前幾個月的),那委托這個工資需要申報個稅嗎?可以按實際支付次月申報這6個月一次性的工資嗎?我查了百度說是只能補申報實際工資月份,那需要交滯納金,
答: 你好,對方申報我們只是代發而已得,不可以一次性申報確實,有滯納金
5月10日發4月工資,但個稅有時提前申報,用的是4月份實際支付的工資表(實際是3月份工資),意思是5月份報個稅用的是3月份的工資表,這樣可以嗎?
答: 您好!你如果每個月都是這樣,實操中沒什么關系。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個體勞務公司,給單位一個開挖機工人1-8月工資6萬左右,不是經營者本人。請問要給挖機工人申報個稅嗎?
答: 不要給挖機工人申報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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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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