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我們是賣方 有書面合同約定 1、先貨后款:買方收到貨物并完成結算后60日內向賣方付清貨款,賣方應及時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我們跟對方有結算單 結算單的日期是2026.1.10 我們屬于賒銷 還沒收款+未開票 結合這兩種情況的約定我們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2026.3.11日(備注 2026.1.10---延后60日)確定? 我需要官方文件 最好能對應的說的情節的 或者稽查案件的支撐的 我要給稅務局老師討論哈

傻傻的百褶裙
于2026-04-02 16:00 發布 ??96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6-04-02 16:03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2026.3.11(結算日 1.10+60 天),完全正確。
官方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當天。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賒銷書面合同約定收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應你的情形
書面合同約定:結算后 60 日付款
結算單 2026.1.10 = 已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
約定收款日 = 2026.3.11,即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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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發生時間:2026.3.11(結算日 1.10%2B60 天),完全正確。
官方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當天。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賒銷書面合同約定收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對應你的情形
書面合同約定:結算后 60 日付款
結算單 2026.1.10 = 已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
約定收款日 = 2026.3.11,即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026-04-02 16:03:30
你好稍等給你發過去
2023-05-11 16:38:21
你好,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請看圖片
2023-03-29 16:52:52
你好,納稅義務發生在11.18
2020-06-14 03:35:55
土地使用權轉讓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在轉讓完成時。即轉讓方將使用權交付給受讓方后,受讓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時候,此時納稅義務就發生。在當屆計稅期間內(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間內),轉讓方應當繳納增值稅;受讓方則在次期開始時(土地使用權轉讓期后的第一期),開始交納增值稅。
2023-02-20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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