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請問一下,建筑服務與安裝服務取得適用稅額,是分開的,還是統一的
答: 同學,你好 你是問新增值稅法嗎? 建筑服務與安裝服務的稅務處理已從“分開核算”調整為“統一適用貨物稅率”,即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貨物同時提供安裝服務的,不再分別適用13%和9%或3%的稅率,而是統一按照貨物的13%稅率計稅
老師,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屬于建筑行業,本月公司開具了銷售材料的發票也開具建筑服務發票,取得的進項稅額是銷售抵扣銷售的,建筑服務抵建筑服務的,還是說可以一并抵扣?
答: 你好,這個是可以一并抵扣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某建筑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位于A市市區,2019年7月份發生如下業務:(1)在本地提供建筑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3000000元,稅額270000元。在外省B市提供建筑服務,取得含稅收入2180000元,其中支付分包商工程價款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600000元,稅額54000元。當月竣工結算,已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預繳了增值稅并取得完稅憑證。上述建筑服務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適用9%稅率。(2)在本地提供建筑服務,該項目為老項目
答: 您好,同學您是對哪里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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