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舟舟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2018-08-30 16:02
逐步測試
R等于12%時,算出結果為809.84
R等于13%時,算出結果為796.84
假設他們存在線性關系,則有
(809.84-800)/(12%-R)=(809.84-796.84)/(12%-13%)
R=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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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等于12%時,算出結果為809.84
R等于13%時,算出結果為796.84
假設他們存在線性關系,則有
(809.84-800)/(12%-R)=(809.84-796.84)/(12%-13%)
R=12.76%
2018-08-30 16:02:22
您好,稍等一下。建議您這個如果是屬于注會題目的話,提問的時候要注意分類哦,要不然老師看不到的,現在才看到
2019-06-06 17:09:55
財務會計核算一般有七個步驟,即收支憑證記錄、登記發生額簿、匯總賬簿編制、核對賬簿復核、發放憑證審核、報表編制和財務報告分析。前五步為會計記賬程序,由會計員負責;最后兩步分別為編制報表和財務報告的工作,由會計師負責。
2023-02-24 12:36:41
參考答案:1.借款合同是在2021.1.6日成立。根據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2.趙某于1月10日取得抵押權。根據規定,不動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3.孫某的主張不成立。
根據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題目中是第三人孫某提供物保,因此債權人有選擇權,可以先要求孫某承擔擔保責任。
4.李某的主張不成立。
根據規定,一般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題目中保證合同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保證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因此李某的主張不成立。
5.錢某的主張不成立。
根據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因此債權轉讓無需債務人同意,只要通知債務人即可。本題中,趙某將對錢某的債權轉讓給周某,并通知錢某,轉讓行為有效。
6.李某的主張成立。根據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022-04-09 19:26:50
參考答案:1.借款合同是在2021.1.6日成立。根據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2.趙某于1月10日取得抵押權。根據規定,不動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3.孫某的主張不成立。
根據規定,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題目中是第三人孫某提供物保,因此債權人有選擇權,可以先要求孫某承擔擔保責任。
4.李某的主張不成立。
根據規定,一般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題目中保證合同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保證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因此李某的主張不成立。
5.錢某的主張不成立。
根據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因此債權轉讓無需債務人同意,只要通知債務人即可。本題中,趙某將對錢某的債權轉讓給周某,并通知錢某,轉讓行為有效。
6.李某的主張成立。根據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022-04-09 1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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