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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國際貨物代理運輸企業 平時都是收到一些港雜費 運雜費 國際代理費的發票 這些發票是要計入銷售費用 還是主營業務成本呢
我們搞出口的,方式是C&F,這次除了運費,還有一項雜費,我現在確認收入的時候,用報關單美元金額,減去了運費后,雜費算不算收入金額?確認收入的時候,要不要把雜費也減了呢?
這個憑證是根據出口銷售確認單做的,這里面的海運費和保費是報關單上的老師,這里的海運費和保費,與我們實際與貨代公司往來的海運費和港雜費金額不一致請問老師,應該以哪個來確認主營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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