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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為增值稅- -般納稅人,2021年5月發生如下經濟業務:從一般納稅人處購入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另支付運費5 000元,己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老師,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施工單位,現承接了一個勞務分包(純勞務),對方要求開具9%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這種算簡易計稅嗎?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老師請問剛看到增值稅的知識是一般納稅人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那汽車銷售給個人都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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