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和2009年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減按50%按20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是嗎
答: 你好!是的。09年的時候是這個政策。
落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個是什么意思呢
答: 你好,就是利潤,100萬以內的稅率是2.5%, 利潤100萬到300萬之間的稅率5%。 12.5%乘以20%等于2.5%。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 對于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3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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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勤的果汁 追問
2019-12-05 17:40
宋生老師 解答
2019-12-06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