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 由于18年12月份工資發到19年,導致19年有13個月工資,我在個稅APP上把19年1月工資 實際則為18年12月工資 進行了申訴 這樣做是否可行
答: 你好 你申訴的理由怎么寫的 因為稅局那邊是要求的發放次月申報個稅的。
老師您好,我想請問這個月工資表的個稅和個稅扣繳系統里不一致,我們給一個員工多扣了,實際上這個月她沒有扣個稅,這筆錢要這個月補發還是下個月補發?如果下個月補發,這個月的工資表的個稅數就和客戶端的扣稅數不一致了,可以嗎?
答: 您好 可以下個月補發 這個月的工資表的個稅數就和客戶端的扣稅數不一致了,可以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你好,假如工資3000/月,一個月工資按22天算,實際出勤只21天,然后請假一天,就是20天,這個工資是按3000÷22×20還是3000÷21×20算,謝謝
答: 你好,學員,這個這個是3000÷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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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追問
2020-05-19 14:32
meizi老師 解答
2020-05-19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