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跟個體戶相比,稅收上有什么優缺點

劉泠
于2020-06-11 16:52 發布 ??2410次瀏覽
- 送心意
宋生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2020-06-11 16:53
你好!這2個類型的企業,在稅收上其實沒什么差異。當然除非你說的是自然人獨資的公司制企業,才有差異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這2個類型的企業,在稅收上其實沒什么差異。當然除非你說的是自然人獨資的公司制企業,才有差異
2020-06-11 16:53:45
你好同學
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公民。 個人獨資企業,即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合伙企業,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2020-04-07 12:07:07
你好
個人獨資公司的優點:
從個人公司的制度設置上看,“個人公司”組織結構簡單,既不存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只有一個股東,所有者與經營者合一,也不存在代理成本,更不存在所有者與經營者目標函數的差異,決策迅速靈活,能夠應付復雜多變的市場需求。
其具有內部結構簡單,經營機制靈活,運行效率高等無法被取代的優點。
個人獨資公司的弊端:
(1)股東權利缺乏約束 “個人公司”中只有一個股東,所有者與經營者集于一身,不可能設立股東大會和董事會。
投資者有絕對的權威,在公司內部不存在對其行為的有效約束,缺乏機構之間的制衡,一人股東全部控制公司的經營權、決策權、人事權,公司在重大事項的決策上不履行必要的程序或必要的記錄。
(2)股東權利缺乏約束帶來的系列弊病 因為個人公司特殊的股東構成,股東權利缺乏相對嚴格的約束與限制,一人股東可以“為所欲為”地混同公司財產和股東財產,將公司財產用作私用,給自己支付巨額報酬,同公司進行自我交易,以公司的名義為自己擔保或借貸,甚至行欺詐之事逃避法定義務、契約義務或侵權責任等。
2022-03-18 09:49:59
?你好;? 年應納稅所得額 針對個體戶? 低于100萬? ?是可以減半繳納的; 個人獨資企業不能這樣的;? ?;現在的話 小規模是 4.1號 3%稅率按免稅開? ; 小微企業或者個體戶或者小規模六稅二費是減半繳納的;
2022-04-12 15:43:33
個體戶沒有法人沒有債務,個人獨資有法人,個人就是投資者,要對債務負有無限責任,所以兩個形式上不一樣,實質有相似,但終究是不同的。
2019-04-20 12:11:58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劉泠 追問
2020-06-11 16:55
宋生老師 解答
2020-06-11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