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票據提示付款撤回復核成功了,為什么不能重新提示付款
答: 您好,電子票據提示付款撤回后,票據狀態返還至提示付款前的票據狀態,需要重新發起提示付款的操作的。
老師,票據法中為按期提示付款,將喪失其對“前手”的追索權,這里的前手是包括所有的前手,還是持票人上一家的前手?
答: 您好同學,是除了出票人之外的全部前手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票據提示付款期和追索權時效是重疊的還是后期相加的?
答: 同學你好 票據權利時效和提示付款期的區別: 1.票據權利時效期是指票據在時效期內票據權利人可以享有票據權,一旦超過這個時效,票據權利人就不再享有票據權利,則不可再向任何人提示付款;其享有票據權利消滅。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規定的期間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若超過規定期限,則喪失對其他前手的追索權,只能向承兌人或出票人行使權利。 2.各種票據的提示付款期和票據權利時效: ①、銀行匯票: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付款,票據權利時效為自出票日起2年; ②、商業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票據權利時效為到期日起2年; ③、本票:自出票日起2個月內提示付款,票據權利時效為自出票日起2年; ④、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票據權利時效為自出票日起6個月。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