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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道題都是復合計征,公式是組價×比例稅率+數量×定額稅率。組價=(成本? 利潤+數量×定額)÷(1-比例稅率)為什么其中一題不用÷(1-比例稅率)呢?兩題的區別是什么?
消費稅生產成本×(1+利潤率)是不含消費稅的,但是消費稅是價內稅,所以要換成含消費稅的,但是為什么是÷(1-消費稅稅率),不是×(1+消費稅稅率)
請問老師復合計稅辦法征收消費稅的組價等于成本加利潤加上視同銷售數量乘以定額稅率,然后再除以1-消費稅比例稅率嗎?那這個定額稅稅率如何理解?定額稅稅率是不是就叫定額消費稅稅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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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獸神 追問
2020-06-19 18:49
雨軒老師 解答
2020-06-19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