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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給非企業員工的勞務費,對方未提供發票,我們按照勞務報酬給他們申報了個稅,以發放傭金+個稅的總金額入費用了,這個費用可以稅前列支嗎
假如我們公司聘請律師顧問,簽訂合同按月支付,對方要提供什么發票給我嗎!假如對方沒有發票我每月支付報酬給他要不要給他代扣代繳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呢!還是有什么其他操作辦法……能不能用工資薪金來核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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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朵海南 追問
2020-12-06 15:51
樸老師 解答
2020-12-06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