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們出口貨物,船期31日。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要延遲幾天才會顯示出來,有可能是31日,也可能是下月1日。但是我們出口發票一般都是31日月底要打出來。這樣有50概率會出現出口發票與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不符,也就是跨月。為了避免跨月,什么做法才是最優的呢?我們現在都不敢排月底的船期了。懇請幫忙指點 謝謝

殷勤的鉆石
于2021-05-22 10:46 發布 ??2400次瀏覽
- 送心意
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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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們也是這樣,目前只能說先按照這月開具,如果不是這月,只能下月沖減了,再開具。這個情況避不開
2021-05-22 11:05:24
老師正在計算中,請同學耐心等待哦
2026-01-24 00:13:28
這個沒有報關的,只能視同內銷繳納增值稅
2018-09-29 13:59:59
你好
按報關出口關月1日的匯率計算
2019-07-02 10:44:07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發生退運的,應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并攜其到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運手續。出口企業發生退貨,需在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行退運證明錄入,生成電子數據,持紙質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等資料去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商品退運證明。外貿企業發生退運的,已申報退稅的,需先補稅,未申報退稅的,不需補稅。申請開具《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時應填報《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①出口貨物報關單(退運發生時已申報退稅的,不需提供);
??②出口發票(外貿企業不需提供);
??③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退運發生時未申報退稅的不需提供);
??④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在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錄入退運證明的操作說明:
??進入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進入向導-單證申報向導,
??(1)第二步-單證申報數據錄入-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錄入數據后?點擊“設置標志”;
??(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報軟盤-打印單證申報數據-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表;
??(3)?第五步-生成正式申報軟盤-生成單證申報數據。
??(2)外貿企業退運時的賬務處理:
??沖減退運收入:
??借:應收外匯賬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紅字)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借:主營業務成本(征退稅率之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征退稅率之差)
??對已辦理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根據其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應補交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主營業務成本(消費稅退稅)
??貸:銀行存款
2022-03-04 17: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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