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出售一項無形資產,收價款1000元,增值稅6000元;以銀行 存款支付律師費2000元,增值稅120元;該項無形資產的原始價填為150 元,累計攤鋪額為70000元,未計提減值準備。根據以上資料,編制會計分 如下: 出售無形資產凈損益=10000-(150000-70000-(2120-120 18000(元) 我想知道2120是哪里來的呢 如果是吧律師費的稅加上去 但是后面為什么又要減去120呢?

機智的荷花
于2021-09-17 23:10 發布 ??2042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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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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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增值稅是計入“應交稅費”當中,不影響損益。所以需要減去
2021-09-17 23:15:13
你好,律師費計入成本核算的
2021-03-29 14:40:57
你好,
借:銀行存款106000
累計攤銷70000
應交增值稅120
貸:無形資產150000
應交增值稅6000
銀行存款2120
資產處置損益18000
2020-06-20 19:57:33
借:銀行存款 106000
累計攤銷7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12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6000
無形資產 150000
銀行存款 2120
資產處置收益18000
2019-09-24 23:23:47
借:銀行存款 106000
累計攤銷 70000
貸:無形資產 1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000
營業外收入 20000
2020-06-20 19: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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