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算長期借款利息時,貸方是長期借款還是應付利息,怎么區分
答: 你好 分期付息,計提利息的時候,貸方計入? 應付利息? 科目核算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計提利息的時候,貸方計入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科目核算?
為什么貸方:應付利息。而不是長期借款--應付利息
答: 您好,付息期未超過一年的,是流動負債,所以通過“應付利息”賬戶核算。付息期超過一年的,不屬于流動負債,故不應通過“應付利息”賬戶核算,應該通過“長期借款--應計利息”核算。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圖片是關于銀行借款利息的分錄說明,我注意到時間比較久了,想咨詢一下:向銀行的短期借款利息支出的會計分錄,在計提借款利息的時候,直接用應付利息;而長期借款在計提借款利息的時候,必須用“長期借款-應付利息”,現在還是這樣嗎?謝謝
答: 同學您好,長期借款計提利息時,并不一定必須使用“長期借款—應計利息”科目,要看借款合同上如何約定支付利息的頻率, (1)如果長期借款平時付息的頻率在一年之內,例如一個季度支付一次利息,則使用“應付利息”科目,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2)如果長期借款合同約定平時不支付利息,利息隨本金一次性付清,那么平時計提利息時,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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