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居民個人)在甲企業任職,2019年1月至12月每月在甲企業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6000元,無免稅收入;每月繳納“三險一金”2500元,從1月開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共計為3000元,無其他扣除。另外,2019年3月從乙公司取得勞務報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從丙公司取得勞務報酬收入30000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2000元。計算李先生當年匯算清繳的稅額

合適的學姐
于2022-01-04 23:20 發布 ??1876次瀏覽
- 送心意
劉瓊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2-01-05 00:24
當年匯算清繳應納稅額為:(16000*12+3000*80%+2000*80%*70%+30000*80%+2000*80%)-5000*12-2500*12-3000*12)*10%-2520=69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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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5 00:24:06
同學您好,正在為您解答,請稍等。
2022-12-29 14:54:32
你好!
應納稅所得額:20000*12-5000*12-5000*12-3000*12+30000*(1-20%)+2000*(1-20%)*70%+2000*(1-20%)=110720
應補交個稅:110720*10%-2520-10000=-1448(應退個稅1448)
2022-06-21 09:34:09
您好,是這樣的,在年度計算的時候,和平時預扣預繳不一樣,就算不超過4000元,也是按照80%算的
2022-11-05 21:53:35
學員您好,您的問題具體是什么?有截圖嗎?
2022-04-26 2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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