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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真實發生在2018年5月1日以前,商品銷售企業,合同約定貨到后60天開具發票,有到貨確認單,有合同,是否能開具17個點的發票?
收到一張采購酒水飲料的普票,無銷售清單只有手寫的那種送貨單,而且開的發票內容是“軟飲料*飲料”這個應該是不包含酒水的吧?而且銷售方信息欄的開戶行賬號也沒有顯示,這樣是不是無效的?
老師:去年12月份公司開具了一張銷貨發票金額未稅2萬左右,當時既無送貨單也未收到發票。直接成本為零,今年收到了送貨單和發票需要調賬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復雜的白貓 追問
2022-01-06 21:23
麗麗劉老師 解答
2022-01-06 21:25
復雜的白貓 追問
2022-01-06 21:28
麗麗劉老師 解答
2022-01-06 21:48